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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住建部:防止单纯为解决城市发展用地盲目撤并村庄

发表于2009-11-30

 

李兵弟是在此间举行的第三届中国城市化国际峰会上作上述表示的。 

据李兵弟介绍,到2008年末,我国城乡建设用地有22万多平方公里,其中,城市建设用地约5万平方公里,乡村建设用地约17万平方公里。如果按户籍人口划分,城市的人均建设用地约在100平方米,农村的人均建设用地现在已经到180平方米。 

李兵弟认为,统筹城乡建设用地的确可以有效促进土地利用效率的提升,中国的城镇化发展出路只能立足于现有的城乡建设用地,乡村建设用地应该按照城乡规划实施,在切实保证宅基地、农村集体经济建设用地和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基础上,通过有效的村庄整治,节约用地,统筹用于城乡的发展。 

他说:“随着农业生产条件和生产能力的变化,我们必须要进一步调整农村的居民点,更大范围地统筹城乡建设用地,保护农民的利益,确保村庄整治节约出来的土地利益,绝大部分用于农民。”

李兵弟表示,当前应该把农村节约出来的土地,更多引导用于小城镇发展。他说:“如果我们节约出来的土地用在大城市,必然导致大城市进一步外延式发展,将带来城乡矛盾和大城市病的继续存在,而且会越来越严重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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